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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

2021年08月25日 15:50 赵谕 离婚 2259 人已浏览

案例介绍
杨女士结婚七八年了,她的婚姻,她觉得她过着谁也不如的日子,穷得天天精打细算的过,让她变得对钱很计较很看重钱。这段婚姻让她变得成了怨妇,什么事都是她操心,这种日子她没法过下去了,去年她坚持离了婚。为了离婚把孩子的抚养权让给他的父亲。后来找了个对象,她前夫家天天纠缠,不让她联系孩子,最近一直因为孩子在纠结,闹得都不愉快。现在这人对她很好,但是她心里又担心孩子,怕孩子受委屈,怨恨她,很矛盾。
案例分析
首先日子不要和别人比要和自己比,在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有两只手都能找到工作,都能养活自己!作为父母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给孩子竖起榜样,这样孩子长大才会有责任感。要不要成为怨妇跟婚姻没有关系,重要的是自己想不想成为怨妇。还有,孩子的抚养权不让给父亲就没有现在的婚姻了吗?既然做出了选择就要选择现在的结果。既然选择了现在的婚姻就好好的过好今天的日子,活出精彩快乐的自己!
解决方案
母爱是天性,即使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,作为母亲仍旧是有权去探视孩子。这是不能被剥夺的权力。 杨女士可以跟前夫他们家商量,议定固定的探视时间、日期,比如,每周日都可以去带孩子出去吃东西、玩几小时这样。 如果前夫硬是拒绝和孩子见面,可以诉诸法律。让法院判决杨女士有探视权。维护一个母亲应有的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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